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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因花光积蓄,导致精神崩溃而还俗,并一纸诉状直接把女儿告到法院,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最后,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网友:不惯着!据大象视频8月9日报道:上海一54岁男子隐居修行10年后,由于钱财花尽,准备还俗,并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2014年的时候,男子由于承受不住工作压力,直接从原来的单位辞职,去山上修行,妻子于是跟男子离了婚。男子在离开前,将自己手里市值约225万元的房产,50万元的现金,送给当时17岁的女儿小谢,充当抚养费,又将15万元作为补偿送给妻子。随后的十年间,男子到处流浪,像个“流浪侠客”,辗转多地后,身上的钱财分币不剩,在山上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刚开始还能忍受,可时间一久,再正常的人都得精神崩溃,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男子决定下山返俗。返俗后的男子,估计想着东山再起,期间向自己的父母和姐姐要来64万,但是竟一转头钻进股市市场,这一进去,钱就像流水一样流了出去,哗哗的就没了9万。而男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本来身上剩的钱就够生活一阵子,况且他还可以接着靠劳动挣钱,但是男子就盯上了刚开始工作的女儿。男子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毫不留情的将自己的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而法院也不是吃素的,经过一番审理调查,最终以:男子未有其生活困难,而且为丧失劳动力,驳回全部诉求,80元的案件受理费也由男子承担。做出的决定就要有承担其后果的勇气,都是成年人了,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负责。对于这个案件,大家有什么不一样的就看法吗?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时,男子想到女儿才17岁,将原本应分得的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当时才17岁的女儿。结果,修行10年,辗转多地、四处流浪,携带的50万元积蓄全部耗尽,最终精神崩溃,选择还俗,向女儿索要赡养费时,却遭到了女儿的拒绝!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据悉,男子谢某原系某公司的员工。2010年2月,时年39岁的谢某因工作压力大,选择停薪留职前往山中修佛。转眼4年过去了,谢某打算正式开始修行,向公司办理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与不理解自己的妻子离婚。虽然谢某心意已决,但是心中也有愧,在与妻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原本应该分得的一套价值约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给17岁的女儿小谢,作为小谢的抚养费和对小谢的补偿。另外拿出15万元,作为给与妻子的补偿。随后,孑然一身、断了红尘的谢某便带着仅剩的50万元现金,正式开始修行。可令谢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修行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因寺庙包食宿,但并无收入,修行的10年间,辗转多地,谢某所携带的50万元消耗殆尽,最终被迫四处流浪、在山洞中修行,以致精神崩溃。随后,谢某无奈之下选择还俗。自觉已经老迈,又无劳动能力和工作技术,无法赚钱生活困难,无奈向已经成年且已经有了正式工作的女儿小谢求助,哪成想遭到了小谢的拒绝。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修行前更是将上百万元巨额财产赠与给女儿,如今自己老了,没有了能力了,女儿却对自己不管不顾。谢某一气之下将小谢告上法庭,要求小谢一次性支付给自己20万元赡养费。法庭上,谢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同时还表示2024年11月7日从父母和姐姐处获得了64万元,后用于投资股票,截至目前市值还剩55万元左右。目前,自己在广州租房生活,房租1500元/月,生活支出大概2000元/月,并无工作和收入,现有存款能基本覆盖每月的生活开支,并无重大疾病和重大开销。面对谢某的控诉,小谢仍拒绝支付赡养费,辩称,第一、自己作为谢某的女儿,谢某抚养自己是应该的,与自己母亲离婚时处理的财产分割等事项与本案无关。第二、赡养费支付的前提条件是被赡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谢某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仅是因为其所谓的需要修行,所以未再继续工作,也不符合支付赡养费的法定的条件。第三、自己从2021年才开始工作,目前在上海的工作也仅能维持基本生活,税前工资约1万左右,去掉房租、生活费、衣食住行后其实所剩无几,也不具备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能力。第四、考虑到谢某系自己的父亲,自己虽然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谢某要求的赡养费,但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每月给谢某一点生活补贴。法院该怎么判呢?《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可见,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19条第1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也包括精神方面,而且是无条件的!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可见,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履行,但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包括第一、子女须是成年并能独立生活的;第二、子女须具有负担能力;第三、父母须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父母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向子女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也不是所有子女都负有给付赡养费的义务。具体到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合谢某辞职前20年的工作经历和辞职后的收入来源来看,谢某目前并不缺乏劳动能力。谢某并无重大疾病和大额开支的情况下,主张离婚时分得的存款已花完也不符合生活常理。另结合谢某的生活现状,谢某的存款状况尚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开支,谢某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自身如今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综上,认为谢某不存在确实需要接受赡养的实际需求,最终驳回了谢某的全部诉请。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做抚养费。10年后,男子找到女儿,要求女儿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给他用,女儿没给,男子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可女儿却说父亲只有54岁,并未丧失劳动能力,自己刚工作不久,无法支付20万,法院判了。“爸!您这十年究竟修行了什么?”10年前,谢某因工作压力大,毅然抛弃妻女选择隐居;10年后,“财产用尽”,生活困难,选择还俗。这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寻找工作,竟然,是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我们离婚吧!工作压力实在太大了……这是寺院的规定!”2014年,谢某为避压力,选择上山修行,事实上,早在2010年,他便已经向单位提出了停薪留职的申请,当初,家人还以为他是一时脑热,虽然反对,但并没有强行制止。谁料,四年后,谢某竟背着妻女正式辞去工作,于2014年协议离婚。离去时,他将本应属于他的一份财产:价值225万的房产和50万现金赠予女儿,此外,另有15万作为补偿,交给妻子。对于女儿的那部分,他称之为“抚养费”,这似乎是一场永远的告别!当时,女儿也仅仅只有17岁,正是即将迎来人生重大转折点的关键时期,父亲的决绝,使她饱受打击,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虽然有丰厚的补偿,但心灵的损伤始终无法弥补,毕业典礼、工作所受委屈等,父亲从来不闻不问!十年间,他仅靠余下的50余万元存款维持生计,自此,谢某辗转浙江、山西等地寺庙,生活十分艰苦,但并非完全隔断人间烟火,每月仍能有1至2千元收入,然好景不长,财产用尽的他,一度居住在山洞内。“女儿啊,爸爸现在生活困难,能不能帮助我一次……”2023年,谢某就曾向女儿发送短信索要钱财,据了解,其内容大致为:每月1000元作为赡养费!此举,也导致女儿在未来的1年多时间内,对其不闻不问。走投无路的他,最终,在母亲和姐姐那里获得了64余万元资助,然而这笔钱竟被他拿去炒股,仅是一年时间便亏去9万余元。加之修行戒律森严,精神崩溃的他,再一次选择还俗。正如开头所述,谢某下山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找工作,而是向刚刚工作的女儿索要赡养费,鉴于之前索要未果,他便将女儿告至法庭,要求其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此后再不索要其余任何费用。“我每月工资不到1万元,扣除房租、生活费,哪里有那么多钱?”法庭上,女儿向父亲哭诉着,前两年,女儿才刚开始参加工作,每月工资除开必要支出,基本所剩无几,对于20万赡养费,她无力承担!不过,最终,根据法院审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子女赡养前提,须父母缺乏劳动力或生活困难!而谢某,虽年过50,但尚有工作能力,且炒股亏损后仍有55万元存款,因此,不符合赡养前提。有网友认为:对于谢某而言,其修行只不过是一场漫长的“躺平”,修行十年,归来不是“仙风道骨”,而是一身“利己主义”,仿佛如未长大的“巨婴”般。也有网友认为:这位父亲已经很好了,给予了妻女高额补偿,但也把自己后路堵死了!对此,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信息来源:光明网|《上海一男子带50万上山修行,十年后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法院判决!》环球网|《上海一男子上山修行10年后,精神崩溃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元赡养费》文|梅林编辑|南风意史
为减压离家修行,十年后因没钱还俗,上海男子为索要赡养费将女儿告上法庭→

为减压离家修行,十年后因没钱还俗,上海男子为索要赡养费将女儿告上法庭→

老谢将本应分得的一套市值约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赠予当时17岁的女儿小谢作为抚养费。此外,还赠与前妻15万元作为补偿。办理完一切,老谢带着分得的50万...2023年6月,生活窘迫的老谢向女儿小谢索要每个月1000元的赡养费。...

人真的不能太坏。老家同村一户人,儿子三十多,经过相亲娶了一个小他六岁的女孩。30

人真的不能太坏。老家同村一户人,儿子三十多,经过相亲娶了一个小他六岁的女孩。30+没结婚在农村其实是算大龄了,男方家里着急,所以两人确定关系后,男方父母就一个劲儿撺掇他们儿子把女孩留在家里过夜,对女孩也非常好,最后两人奉子成婚。结婚后,这对公婆就变样了,因为女孩家里嫁妆陪送少,这公公就一直瞧不起人家,总是酸言酸语,在儿子面前数落儿媳不好,亲家不好。要说这家的儿子也是拎不清的,两口子感情本来挺好,让他爹妈一撺掇,也看他媳妇不顺眼起来。后来他们的女儿出生,公婆一看不是孙子,毛病更多起来,孩子还没满六个月的时候,这女孩的公公让她去地里干活,把她婆婆替换回来,让她婆婆看孩子,人家说的是,你妈这么大岁数(五十多),你让她在地里干活,你在家什么也不干,她回来还得给你做饭?你就等着吃?你去地里干活,把你妈替回来,让她给你看孩子做饭。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吧?这女孩说,地里有虫子,不敢去。她公公这就发火了,朝她骂道,你家没地?你家地有虫子你不怕到这怕了?怕虫子那你给我滚!然后这儿媳妇就抱着孩子走了,去她和她老公的家,她公公给他儿子打电话,说,不准她去他给他们买的新房,让她滚,让他把她送回她娘家去。结果她那孝子老公,还真把她送了娘家去。我们这一代,谁家孩子不是蜜罐里宠大的?就算是在农村,家里再多地,也不舍得让孩子去地里干活呀,人家打小没干过庄稼活不是很正常吗?邻居都看不下去,说,人家生完孩子不到半年,你让人家去地里干活,哪有你们这么办事的?你怎么不让你儿子去地里干活?你孩子你知道心疼,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后来他儿子去丈母娘家求了好几次,儿媳才回来,回来没多久,老两口又搅和他们儿子和媳妇吵架,反正幺蛾子事儿可多了,最后他们儿子找小姐,被这女孩发现,然后一顿吵,公婆还帮着儿子骂儿媳,就这样,两人终于开始闹离婚。女孩家里想着,为着孩子,还是不离的好,可是男方家根本不干人事儿,这女孩带着孩子在娘家住了两年,男方家愣是人和钱都不到。女方家找媒人在中间帮忙调解,让男的去道歉,结果男的去了,被丈母娘说了几句,甩脸子走了。反正这男方家办的事儿可过分了,我之前写过他家的事,不细说了,直接说现在吧。这女孩的公公,因为小手术,死了,从进医院到人没了,不到十天,这期间滴水未进。这应该算是医疗事故了,因为做手术的时候没查血糖,他血糖高,手术后内脏一直在出血,人一直低烧,所有检查都查了,正常,市里医院一看不行,不能收了,让他转省医院,转之前查血,这才发现血已经到临界值了,需要输血了,男方家里让他们找医院理论,可是他们这儿子就是窝里横,不找,就吃了这么个闷头亏,窝囊死了。女孩的婆婆好像是抑郁了,人呆呆的,我前一段时间回老家看见了,走路飘飘忽忽低着头,跟她说话也没什么反应。整天她儿子回家就回自己屋,娘俩也没话说。两人这个婚离了好几年,男方故意拖着,最后起诉离婚,该还钱还钱,该付赡养费付赡养费。男方他爸给他买的房子,也卖出去了,总之就是家散了。街坊邻居都说,如果不是他们把儿媳赶走,好好的哄回来,现在有老婆孩子,起码有个家的样子,这婆婆也有人管,都是自找的。我觉得这就是报应。
上海,一男子辞掉工作,和妻子离婚,然后出家修行,把225万的房子和50万的现金,

上海,一男子辞掉工作,和妻子离婚,然后出家修行,把225万的房子和50万的现金,

上海,一男子辞掉工作,和妻子离婚,然后出家修行,把225万的房子和50万的现金,一并给了17岁的女儿,他四处流浪,辗转各个寺庙,钱花完了,住进了山洞,男子情绪崩溃,他又回家还俗,先问父母姐姐要了64万元,炒股亏掉9万,又找女儿要钱,说自己丧失劳动能力,要女儿赡养他,女儿拒绝:你才54岁,哪里老了?男子告到法院,要求女儿给他20万元,法院的判决令男子意想不到!2025年8月9日,据潇湘晨报·晨视频报道,男子受不了工作的苦,抛妻弃女出家修行,十年后钱花完了,回家要女儿赡养,被女儿拒绝。老谢出家10年,可是如今,他后悔了,这10年的修行生活,和他起初的想象压根就不一样。他以为出家人闲云散鹤,游历四方,吃百家饭,有人供养。可是当他辗转各个寺庙,以为寺庙清净,殊不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寺庙里也要干活,还没工资,他花完了身上盘缠,举步艰难。到了最后,钱花完了,他住进了山洞,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他转念一想,决定还俗。原来,2014年,老谢受不了上班的压力,他要辞职,妻子不让。老谢不顾妻子阻挡,立刻和妻子协议离婚,他把自己应得的一套价值225万的房子和50万存款,全部留给了17岁的女儿。然后,他又补偿给妻子15万元,身上只带了少许的钱,他把工作一辞,头也不回,跑到山上出家修行。他原以为出家之后,过得是神仙日子,每日晨钟暮鼓,云雾缭绕,生活简单,再不用吃苦。殊不知出家人也要吃饭,要种地种菜,要劈柴干活,并不是每天坐在那里谈经论道。寺庙里有寺庙里的规矩,清规戒律,要求更高。他不愿受苦,也不愿意接受约束,他大失所望,四处流浪,换了一家又一家的寺庙。到了最后,钱花完了,他没了办法,独自跑到山上,找了个山洞,住在里里面修行。可风餐露宿,没有温饱,风霜如剑,斩断了他最后一丝念想,他饥肠辘辘,没有饭吃,衣不遮体,连件御寒的衣服都没有。他情绪崩溃,决定脱下僧袍,回归尘世。他先回到父母家里,父母和姐姐对他十分心疼,看他没了工作,没有饭吃,父母和姐姐立刻给了他64万。可是他还是不愿意工作,拿着64万去炒股,希望一夜暴富,结果亏损了9万,手里只剩下了55万。女儿小谢已经工作,老谢又找女儿要钱,女儿瞅了他一眼,不予理会,老谢不依不饶,我是你爹,你对我有赡养义务。小谢指责他这个父亲,不负责任,说走就走,没有半分父女情分。说起了上班,谁不上班?谁没有压力?谁都在为了生活,辛苦工作。你有家有女,你说走就走,难道压力大就是不负责任的借口?你一走10年,对我不闻不问,现在回来问我要钱?你才54岁,还没有到退休的年纪,你身强力壮,明明还能工作,非要躺平,要家人养活?小谢又说,我才参加工作,收入不高,养活自己都不容易,你有你爹妈给你钱花,我没钱给你,你也别问我要。随后,小谢再不理他,他找前妻,更是碰一头灰,前妻和女儿都有了自己的生活。老谢越想越气,简直是岂有此理,女儿不给他钱,让他伤心至极。他当初走时,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女儿,没有想到,女儿这样冷漠,对他根本不闻不问。于是老谢告到法院,要求女儿给他20万元赡养费他提出的理由是,他和前妻女儿关系较差,无法保持正常联系,所以才把小谢告到法院,要求小谢给他20万赡养费。小谢拒绝,她认为老谢54岁,是因为继续修行才不愿出去工作,并未丧失了劳动能力。自己才从学校毕业,刚参加工作,收入很少,也没有积蓄,无法支付20万元赡养费。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谢虽年满54岁,但未达到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标准。法院查明,老谢有55万元存款,且曾有20年工作经历,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法定赡养费给付条件。因此,老谢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8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老谢在女儿17岁时离婚并出家,未继续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可主张减轻或免除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老谢主张自己丧失劳动能力,但法院认定,老谢有55万元存款且具备工作能力。因此,法院驳回了老谢的诉求,女儿无需承担赡养费。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关注@王哥说法,学法律知识。
太可悲了!上海一男子由于工作压力太大,遂产生了辞职去深山修行的想法,出发前给了1

太可悲了!上海一男子由于工作压力太大,遂产生了辞职去深山修行的想法,出发前给了1

太可悲了!上海一男子由于工作压力太大,遂产生了辞职去深山修行的想法,出发前给了17岁女儿275万,作为她以后的抚养费,此外又给了前妻15万,作为对妻子补偿,从2014年开始,他便一个人到全国各处游历修行了10年。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老谢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做了一个旁人难以理解的决定:辞职、远走、上山修行。在他看来,这是去追寻青灯古佛的宁静,是从世俗烦恼中解脱。可在他妻子和17岁的女儿小谢眼里,这就是一种逃避,是把家庭重担全然抛弃的自私行为。劝说无果后,这个家也散了,妻子心灰意冷地提出离婚。办离婚时,老谢似乎也知道自己理亏。他将名下一套当时价值225万的房产,外加50万现金,全部留给了女儿小谢。此外,他还给了前妻15万补偿。做完这一切,老谢带着剩下的50多万,毅然决然地踏上了他向往的修行之路。谁知,修行之路远比他想象的要崎岖。接下来的十年,成了老谢从幻想跌入谷底的幻灭之旅。他以为的无忧无虑,实际上是颠沛流离。在宁波出家时,每月尚有2000元收入;可到了山西大同,却是分文未得。钱花完了,他只能栖身山洞,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在他缺席的十年里,女儿小谢独自走过青春期,完成学业,2021年大学毕业后踏入社会。她和所有刚工作的年轻人一样,收入微薄,付完房租和日常开销后所剩无几。直到2023年6月,实在撑不下去的老谢选择了还俗,回到了阔别十年的广州。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每月3500元的房租和开销让他捉襟见肘。万般无奈下,他想起了女儿,希望能得到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可这样的请求,女儿并没有给出答复。一年半的时间,他没有得到女儿的任何回应。在此期间,老谢也想过赚钱翻身,于是他从父母和姐姐那借来64万元,孤注一掷地投进了股市,想靠投资翻身。结果不仅没赚到钱,反而亏了9万,账户里还剩下55万左右的股票。和女儿无法沟通,老谢索性撕破了脸。2024年,他直接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并声称“只要这20万,以后其他的都不要了”。法庭上,女儿小谢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她认为,十年前父亲给的财产,本就是他应尽的抚养义务,跟今天的赡养是两码事。更何况,父亲老谢才54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不工作是主观选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而且父亲名下还有55万元的股票资产,经济状况比自己好得多。她自己刚工作没多久,收入微薄,根本拿不出20万。法院最终采纳了女儿的观点。《民法典》规定,子女付赡养费的前提是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老谢显然两者都不满足。同时,法律意义上的老年人是60周岁以上,54岁的老谢也还没到那个年纪。最终,法院驳回了老谢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他自己承担80元的案件受理费。老谢在法律上输了,这件事在网上迅速传播。有人说女儿太绝情,毕竟父亲当年给了她几百万。也有人说,十年的情感空白,不是钱能填平的,当亲情被贴上价格,无论结果如何,恐怕都没有真正的赢家。对此,你觉得呢?信源:潇湘晨报《上海一男子带50万上山修行,十年后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法院判决》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女儿,然后揣着50万元独自去山上修行。在修行的10年中,男子耗光了所有积蓄,无奈选择还俗,找女儿索要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在遭到拒绝后,男子将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她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赡养费。据凤凰WEEKLY8月10日报道,男子谢某是1971年出生的,他在上海有一套99平米的房子,也有百万元的存款,在外人眼中,他应该毫无生活压力。可是只有谢某知道,自与妻子生育了女儿小谢后,压力是何等的大,特别是工作上来带的压力。而面对激烈的竞争的激烈,他最终不堪重负,选择了隐退。2010年2月,谢某向领导申请了停薪留职,然后独自到山上去念经送佛了一段时间。可没想到,毫无慧根的他,为了争一口气,竟然选择了出家。为了能学出家人六根清净,谢某在妻子不解的目光中,提出了离婚。不过为了补偿妻子,谢某拿了15万元作为妻子的补偿。然后又将名下那套99平米,价值225万元的房子过户给了17岁女儿小谢,还另外给了小谢50万元现金。之后,谢某揣着50万元余款,到宁波出了家,半年后又去大同修行。可万万没想到,修行的过程无比艰难,那晦涩难懂的经文让他苦不堪言,而且出家后几乎没有收入,谢某一直在消耗着自己的存款。最终,在存款耗尽后,谢某还是选择了还俗。并在2023年6月的一天,找到女儿小谢,要求已经成年并且有了工作的她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谢某离家时女儿虽未成年,但他给了女儿一套房和50万现金,至少可以让女儿不用为房子而烦恼。那么女儿现在成年也有工作了,也应该回报下谢某,但是小谢并未理会谢某。无奈之下,谢某求助了父母和姐姐,获得64万元的赞助。但谢某却把这些钱投入到了股市,结果亏了不少。好在谢某没有被冲昏了头脑,及时收手,保住了55万元。2024年11月3日,谢某见小谢始终不理自己,也大概了解了小谢的意思,但他认为赡养父母是小谢的义务,所以就要求小谢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以后就不再打扰小谢。虽然小谢回复了,但未同意支付赡养费。万般无奈下,谢某只得将小谢告上法院。《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谢某在当年出家时,小谢才17岁,尚未成年,但是谢某尽到了抚养义务,他给小谢留下了一套房和50万元抚养费。按理说,小谢也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谢某要得并不多,只要20万元赡养费,而且谢某还承诺不需要其他任何费用。可小谢连这点要求都无法满足谢某,这让谢某十分失望,认为这个女儿白养了。然而小谢也有自己的苦衷,她表示自己才工作三四年,税前工资就1万多一点,而且自己还是租房子居住,一个月下来省不下多少钱。每个月支付一点赡养费可以,但一次性支付20万根本无法实现。此外,小谢还认为谢某才54岁,而且他有手有脚,完全有能力去工作,没有达到需要赡养的程度。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才有要求支付赡养费的权利。更何况,谢某还有55万元的存款,虽然是借父母和姐姐的,但他们也没让谢某还钱。从这点来看,谢某是根本不会愁吃喝住的。法院调查发现,谢某在辞职前有20年的工作经验,且他所工作的行业,并不排斥年龄大的员工,他仍有继续工作赚钱的能力。因此,谢某的情况尚未达到无自力更生能力的地步,且他也未能证明自己现今的生活存在困难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谢某的诉请。最后,虽然法院这次没有支持谢某,但并不代表等谢某到了退休年龄后,小谢不用赡养。现在谢某每月开销约3500元,而且没有收入来源,钱早晚会花光的。因此,小谢还是要做好赡养的准备。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

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做抚养费。10年后,男子找到女儿,要求女儿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给他用,女儿没给,男子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可女儿却说父亲只有54岁,并未丧失劳动能力,自己刚工作不久,无法支付20万,法院判了。“我当时给你留了那么多抚养费,你现在居然连每月一千块都不给,我可是你亲爸啊!”法庭上老谢愤怒的对女儿吼道。原来2014年,上海徐汇的老谢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一咬牙辞了职,还跟妻子签下离婚协议,把市值225万的房子、50万现金全留给17岁的女儿小谢当抚养费,自己背着包就扎进了深山。接下来十年,他像个苦行僧,辗转浙江、安徽的深山老林,钱花光了就睡山洞、啃馒头就咸菜,说是“修行解脱”,没人知道,山洞里的潮湿和孤独,无奈他不得不灰头土脸还俗回家。2023年,老谢兜里只剩几个钢镚,这才想起了女儿,他找到小谢,说自己生活难,想要每月1000块生活费,小谢刚工作没几年,工资刚够付房租,当场就拒绝了。老谢不死心,又把父母和姐姐凑的64万拿去炒股,想着赚点养老钱,结果到2025年4月,反倒亏了9万,眼瞅着日子过不下去,他索性把小谢告上法庭,要求一次性给20万赡养费,理由是“和前妻、女儿关系差,没法按月要,不如一次了断”。法庭上,小谢的律师甩出一堆证据:老谢才54岁,有二十年工作经验,之前存的钱加上炒股剩下的,足够维持生活,医院也没证明他丧失劳动能力。法官敲着法槌问老谢:“你能工作,存款也够,凭啥让刚工作的女儿拿20万?”老谢低着头,半天憋不出话。最终,徐汇法院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还让他承担80块诉讼费,这钱,差点比他兜里剩的还多。这事传到网上,网友们炸了锅:有人说:“年轻时把家扔了去修行,老了回来找女儿接盘?法律可不惯着这种甩锅!”还有人说:“赡养得讲实际困难,54岁有手有脚,刚工作的女儿凭啥当‘提款机’?”其实赡养不是“回头账”,法律里子女赡养父母的前提是“父母无劳动能力并且生活困难”,缺一个都不行,亲情里的责任是双向的,父母早年甩锅十几年,回头就伸手要钱,很难让人心服口服。老谢以为十年修行能逃开生活,到头来却发现,责任躲不掉,法律更不认“苦情牌”。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上海,男子下班回家,被工作压力,折磨得心力憔悴,他决定辞职上山修行,妻子不理解,

上海,男子下班回家,被工作压力,折磨得心力憔悴,他决定辞职上山修行,妻子不理解,

上海,男子下班回家,被工作压力,折磨得心力憔悴,他决定辞职上山修行,妻子不理解,就与他离了婚,他亏欠女儿,就给了女儿225万的房产,还给了50万存款,可他修行10年,四处流浪,终于被迫在山洞修行,他精神又崩溃了,他决定还俗,但他要女儿给20万赡养费,女儿没给。他就起诉女儿,法院的判决却让他意外了。8月9号海报新闻报道,老谢下班回家,又是垂头丧脸,整个人烦躁得不行了,他不想吃饭,睡觉也翻来覆去睡不着,头发也越掉越多了。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着工作的场景,他一想起工作,就特别的焦虑,总担心自己做不好,自己又不想做,他真的被工作压力折磨得身心疲惫。这工作不能再做下去了,老谢看着自己被工作压力折磨得整日心力憔悴,他再也不想工作下去了。这工作甚至让他觉得生活都没有意思,回到家就像牢笼一般,让他感觉不到生存的意义,他要拯救自己,他犹豫之下,终于辞职了。但妻子却不理解他,那份工作那么好,收入那么高,她丈夫说辞职就辞职,这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情。为了这件事,妻子和他大吵一架,觉得他没有责任心,不为家庭考虑,不为女儿的前途考虑。老谢看着同床共枕的妻子丝毫不理解他,于是他就动了上山修行的念头,妻子一看老谢无心工作,还有荒唐的想法,马上就跟他协议离了婚,分割了财产。离了婚之后,老谢马上安排女儿的生活,因为女儿才17岁,还需要读书,他就将一套价值225万的房产给了女儿,还把50万的存款也给了女儿,同时他也感觉自己对不起妻子,又补偿了15万给妻子。安排好妻子和女儿,他便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家,就去修行了。但上山修行的日子并不好过,他在10年期间,就辗转了多地,到处流浪,这些年的修行,依然没有让他感到内心平静,甚至他被迫进了山洞修行。这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修行生活,这种生活依然让他感到窒息,感到崩溃,10年了,他也过够了这种修行的生活,他决定还俗。离家10年,老谢归来,他身上的存款早已经花没了,回家的他,无法开展新生活。于是他找到女儿小谢,还找了母亲以及姐姐,让他们给了64万,本来这一笔钱可以让老谢开展新的生活。偏偏老谢迷上了炒股,亏了9万元,老谢一看钱少了,生活可能会陷入困难中。于是他就想着找女儿继续要钱,毕竟10年前,他给了女儿将近275万,让女儿再给20万,这也不过分。可是老谢在这10年间没有陪伴女儿,女儿和他的关系非常糟糕,她一看父亲回来就炒股,根本不愿意给钱。老谢害怕以后的生活比修行还辛苦,于是就起诉女儿,要求她给20万的赡养费。他心中始终觉得自己没有亏待女儿,当时他离开的时候,女儿都已经17岁了,他留了275万给女儿,他也算是尽了父亲的责任了。现在他回来,生活困难,他让女儿给20万,他觉得不过分。那么老谢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首先,老谢离家的时候女儿才17岁未成年,他对女儿还有抚养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他当时留了价值225万的房产给女儿,并且给了50万存款,他也算是履行了自己的抚养义务。其次,女儿已经27岁了,她对父亲是有赡养义务的。《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关键是老谢回来,他年龄并不是很老,又有20年的工作经验,并且还有几十万的生活费,生活并不困难,他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要女儿支付赡养费,实在是说不过去。因此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老谢的诉求并不符合丧失能力的标准,因此驳回了老谢的诉讼请求。那么你对老谢的做法有何看法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